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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年前「看見臺灣」:閱讀《臺灣番社圖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三百年前臺灣的政治社會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康         熙 22 年(1683),臺灣收歸清國版圖後,行政上建置了一府三縣,分設官職以統轄。而當康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熙 36 年(1697),郁永河由赤嵌城登岸後兩日,記載了他分別與當地官員見面的情事。《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紀遊》記載說:「晤太守靳公、司馬齊公、參軍尹君、諸羅令董君、鳳山令朱君。」當時郁永河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面的包括臺灣府知府靳治揚、臺灣府海防捕盜同知齊體物、臺灣府經歷尹復、諸羅縣知縣董之弼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鳳山縣知縣朱繍。據此我們可以進一步瞭解當時職官設置的情形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         關臺灣府知府靳治揚,他是盛京遼陽州人,屬漢軍鑲黃旗。康熙 34 年(1695)8 月由漳州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府調任臺灣。37 年(1698)任滿,陞任廣東肇高廉羅道。在此之前,首任知府是蔣毓英,其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後有吳國柱、齊體物擔任過這個職務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         灣府海防捕盜同知齊體物,是遼東人,漢軍正黃旗,康熙 15 年丙辰進士。康熙 30 年(1691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漳州海防同知調任來臺。在他之前,則由陝西鎮安人梁爾壽擔任此職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         於,臺灣府經歷一職則由尹復擔任,他是浙江山陰人,拔貢出身。康熙 33 年(1694)任職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7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年 2 月陞任湖北華容知縣。在他之前有林起元、方逢月、王道弘分別擔任此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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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         外,諸羅縣知縣為董之弼,盛京奉天府人,漢軍正白旗,監生。康熙 34 年由閩清知縣調任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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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此之前,先後有季麒光、樊維屏、朱道中、張現 擔任此職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鳳         山縣知縣朱繍,陝西鳳翔人,康熙 24 年乙丑進士。康熙 34 年(1695)由仙遊知縣調任。此前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楊芳聲、閔逵任此職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         於臺灣縣知縣,郁永河文中並未提及,根據高拱乾《臺灣府志》考察,當時在任者本應是李中素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廣麻城人,貢生。康熙 34 年(1695)由閩縣知縣調補。不過當時正好病逝,繼任者盧承德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尚未到職,以致郁永河拜會之官員獨缺臺灣縣知縣。在此之前,歷任臺灣縣知縣者分別有沈朝聘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蔣相、王兆陞、錢巍業等人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         同時在郁永河《裨海紀遊》中對臺灣府縣的正式官制,更有如下之記載:「縣各一令一尉,臺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灣縣附郭首邑,增置一丞,更設臺廈道轄焉。」我們根據職官表整理如下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灣府置知府、海防捕盜同知、經歷各一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灣縣置知縣、縣丞、典史各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鳳山縣置知縣、典史各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諸羅縣置知縣、典史各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一,總攬軍權,為臺灣實際統治者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         官職自然有衙署。不過《裨海紀遊》裡面所提到的:「海外初闢,規模草創,城郭未築,官署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悉無垣牆,惟編竹為籬,蔽內外而已。臺灣縣節府治,東西廣五十里,南北袤四十里,鎮、道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府、廳暨諸、鳳兩縣衙署、學宮,市廛及內地寄籍民居多隸焉。」此外郡治各邑,都沒有城郭,戰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憑,以致近年有人建議植竹為城。至於像諸羅、鳳山兩縣,雖然各有疆域,可是基本上來講他們的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知縣都沒有進駐自己轄區的範圍來,而是寄居臺灣縣的屬地,好像是僑居在這地方一樣;所以他也建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議應該各度地勢,植竹建城,在防守上就能比較便利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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